当前位置:

2013年度社会治安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

编辑:李栋 2013-08-07 12:20:23
时刻新闻
—分享—

  为深入贯彻省、市、县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,努力构建“和谐平安静河、维护社会稳定”的良好环境,保障我乡经济建设稳步健康发展,根据湘阴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的总体部署。以及乡党委、政府的要求,特签订本责任状:

 

  一、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,以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,努力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。

 

  二、深入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,治安乱点实现由乱到治,维护交通沿线、学校、企业及周边自然村的治安秩序。

 

  三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,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失足青年及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,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,加强防范管理。

 

  四、建立健全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机制和规章制度,落实解决“急、大、难”矛盾纠纷的化解责任,防止矛盾激化,杜绝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众性纠纷械斗。

 

  五、全面提升治安防控水平,完善各村组治保责任措施。抓好群防群治组织规范建设,加强重点要害部位、公共场所复杂的治安管理,推动治安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

 

  六、加强综治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,完善综治工作机制,保障综治工作经费,推进综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。

 

  七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,杜绝重大节日,重要会议和敏感时期上访,严禁群众性越级上访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
 

  八、搞好综治宣传工作,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综合治理的积极性,弘扬正气,狠刹歪风,坚决扫除“黄、赌、毒”等社会丑恶现象,净化良好的社会风气环境。

 

  九、加强公路及水上交通的治安管理,严厉打击“车匪路霸”,严禁任何情况下的群体性堵路堵桥行为,确保交通安全畅通。

 

  十、健全和完善各项综治工作制度,坚决执行“责任追究制,一票否决制”,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,治保主任为直接责任人。

 

  上述责任目标,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,责任人更换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上述职责。

 

  静河乡人民政府: 村:

  (签字盖章) (签字盖章)

编辑:李栋

阅读下一篇

返回湘阴新闻网首页